近日,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胡某(女)破坏军婚一案,在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更充分发挥了司法案件的指引、教育和警示作用。
2011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,现役军人徐某(女)在西藏边防某地服役。2019年4月1日,徐某与被告人王某在西藏自治区某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。2019年5月,被告人胡某明知被告人王某已经结婚,且在明知被告人王某的配偶徐某为现役军人的情况下,仍然与被告人王某同居,后生育一子,造成徐某与被告人王某感情破裂。
2022年1月24日,古交市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涉嫌破坏军婚罪、王某涉嫌重婚罪向古交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2022年3月3日,法院采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,以破坏军婚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;以重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。王某、胡某均未提出上诉。